全国服务热线: 18086611301
企业新闻

武汉公司股权转让-股东变更-工商代办

发布时间:2023-11-22  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2        返回列表
前言: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,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。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,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
武汉公司股权转让-股东变更-工商代办

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,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。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,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,视为同意转让。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,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;不购买的,视为同意转让。

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,在同等条件下,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。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,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;协商不成的,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。


推荐产品
信息搜索
 
湖北仟晨咨询有限公司
  • 地址:武汉市硚口区汉西二路59-61号A1栋3层3133号
  • 电话:18086611301
  • 手机:18086611301
  • 联系人:王伟